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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镇:垃圾分类我先行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辖区居民文明程度,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3月28日,龙城镇流芳社区联合县城市管理局一同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争做文明好市民”垃圾分类实践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辖区居民分发了《江西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同时,通过宣讲人深入浅出的讲解,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对我们生活环境改善的重要性、倡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实践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从而不断提高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不得不说,之前我还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把垃圾分类再投放,麻烦得要命,参加这次活动后我终于明白了,分类投放原来能带来这么多好处。”红石苑小区的张阿姨说道。 下一步,龙城镇流芳社区还将开展形式更加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让居民都能主动投入到垃圾分类的大军中来,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