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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和配置是建制镇生活垃圾治理之关键建制镇是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行者,也是在县级以下行政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中枢”环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需要以社区管理能力为基础,需要地方经济能力支撑,更需要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支持。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中下游、成渝地区和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区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域,建制镇具备相对完备的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条件和能力。同时,上述区域内的建制镇密度高,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契合梯次示范、以点带面、滚动推广的发展路径。 建制镇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应先因地制宜地确定分类收集模式,再依据收集模式的实施要求配置分类收集设施和设备。各地建制镇的人口分布、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状况差异较大,没有可以“一刀切”的垃圾分类模式。选择具体的分类模式,需要依据农村生活垃圾“五分类”(易腐烂垃圾、可回收物、灰土、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经验,根据区位条件(包括所在县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交通运输等)确定分类模式,这里需要注意五方面: 一是优先实施可回收物分类。在市场条件较好、社会网点较多、回收品类齐全的建制镇,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宜以市场化引导为主,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辅;收运人员可兼职回收员,配置专用容器,收集(购)可回收物,交售至社会回收网点。可回收物市场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镇,应依托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建设可回收物网络(“两网合一”),除收运人员兼职回收员并配置专用收运机具外,还应依托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等空间条件,协同建设可回收物中转暂存场所,以便集中交售至再生资源市场。 二是具备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置条件的镇,应实施灰土分类,并就地就近处置。如建制镇建成区周边具备处置场地条件,可将分类收集的灰土填筑于林下、山坡或沟边,填筑地应避开行洪通道,分散轮换进行,不宜长期集中在一处填筑处置灰土;轮换时,原处置地应覆盖回复植被。建制镇如果已建成建筑垃圾转运设施,也可将灰土分类收集后纳入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渠道处置。 三是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完备的镇,应实施有害垃圾分类。如建制镇所在地级市具备可集中处置有害垃圾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分类有害垃圾要纳入专门设施处置;特别要鼓励开展农药包装容器和过期药品专项回收;已落实有害垃圾回收补贴的地区,还可实施有害垃圾的有偿收集,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四是厨余垃圾等易腐烂垃圾分类收集后宜就地处理、就近利用。厨余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需要设施条件支撑,设施建设运行和厨余垃圾分类量之间通常存在时间差的矛盾,应该谨慎决策。所在市(县、区)已运行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可以试点开展分类收集,暂时由集中设施处理。分类量增长稳定且周边种养殖业较发达的地区,可以就地建设处理设施,便于产物用于种植养殖业生产。 五是分类收集设施的设备配置,应符合运作分类收集模式的需要,便于普通百姓分类投放,特别是应有效控制分类收集运输过程的污染释放(主要是臭气和污水),力争污染影响低于垃圾分类前,使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上一篇持续细化工作 推进垃圾分类下一篇垃圾要分类 生活变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