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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乐清:建立“一约二制度三运行四督导”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柳市镇全域美建设,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实现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治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一年来,乐清市柳市镇垃圾分类办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 为保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工作顺利进行,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柳市镇围绕建立健全“一约二制度三运行四督导”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切实推进四方面工作。“一约”,即各垃圾分类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将垃圾分类有关奖惩措施写入村规民约,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村庄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制度”,即积分兑换制度和“5+X”奖罚制度。“三运行”,即可回收物统一回收运行模式、差别化投放设施运行模式、分类垃圾的中转端运行模式。“四督导”,即建立运行“金银铜铁”四级督导体系。 全市城乡居民家庭统一按照生活垃圾“四分法”(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标准和要求,对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每户住户要自行配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桶。每天在规定时间段(早上6-9时,晚上7-9时)投放生活垃圾,其余时间不得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分别投放到村(小区)指定的收集点,对大件回收物和废弃物可联系专业人员上门收取,引导居民逐步形成垃圾分类是应尽社会义务的行为理念。 柳市镇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设在大河沿中转站、东风中转站,在显著位置标明“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字样及有害垃圾标识,集中收运点地面硬化并封闭上锁,做到防雨、防遗失。为达到有害垃圾指标收集量5.53吨/月,柳市镇积极开展收集有害垃圾工作,通过环卫工人上门收集、工厂运送至有害垃圾收集点等方式完成任务。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配备专人管理,负责做好与收运处置单位的交接工作,不得混有其他类别生活垃圾,不得存放除有害垃圾外的无关物品和杂物。 管理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使我镇居民养成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自觉性。利用宣传画报、展板等各种渠道搞好宣传教育,并及时收集住户对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和鼓励住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把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落实到自觉的行动当中。 为加强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检查、宣传、指导”一体化推进,切实提升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重点检查四分类容器是否设置完备、垃圾是否混投,是否混装混运等常见问题开展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当场整改完毕。后期执法人员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