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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物业被行政处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1月3日消息,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日被杭州上城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001140号。 据处罚文书,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依据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款1千元。 企查查显示,滨江物业成立于1995年4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朱立东,注册资本为1.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礼仪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等。该公司由滨江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目前该公司有95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宁波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