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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城管局:专项整治乱倒污水行为 切实维护路面环境卫生从1月28日起,新城区城管部门对乱倒污水的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为维护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新城区城管局针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交通路口、学校周边及工地等重点地段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采取劝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保障雨水箅子的整洁干净,防治水污染和排水管网堵塞,杜绝污水随意倾倒至路面,造成道路污染和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要求沿街商户按照“门前三包”的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发现卫生责任区有污水垃圾后要及时清理,严禁将污水随意倾倒在雨水箅子里、道路等公共场地。针对随意倾倒污水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将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