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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3月14日,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大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秘书长赵金沙主持,副市长张瑞杰出席会议并讲话,15个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及29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赵金沙传达了李春田市长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批示,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成就今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意见,市教育局、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市住建局、滨城区、沾化区、邹平市结合各自情况就下一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作典型发言。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明晰工作任务,到2023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要达到95%,全市40%以上的街道(乡镇)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创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分类标准,我市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暂按“大四分、小三分”标准推进;要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要在城区继续推广“爱生活”便民服务站模式,继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全市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房(亭)1500个以上,新增分类运输车90辆以上,新增分类运输能力600吨,新(扩)建厨余垃圾处理厂(站)1个、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50吨/日。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要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思想,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推动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要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通过报社、电视、短视频等各类媒体形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要把垃圾分类纳入教学体系、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课堂等主题宣传活动。要强化督导考核。要继续坚持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月调度、季度考核,切实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