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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厨余垃圾分类达到20% 不按规定分类实施行政处罚“菜叶子,剩菜饭,易腐烂,易粉碎,厨余垃圾放进绿色桶”,这是市城管局为垃圾分类设计的记忆口诀。近日,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将市区厨余垃圾考核指标提高到20%。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厨余垃圾是生活垃圾四分类的内容之一,是国家和山东省考核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标。分对了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就做好了一半。 2015年5月,烟台市区建成了1座餐厨废弃物处理场,设计处理能力为每日200吨,专门处理酒店、宾馆、饭店的餐厨废弃物。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后,根据农贸市场和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油脂和有机质含量低的特点,市城管局组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将专门处理湿垃圾的综合湿解系统进行改造,每天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625吨。 2022年11月,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后,市城市管理局协调市直部门,分行业专项督导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在市区6,313个饭店、宾馆和单位全部纳入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的基础上,又将48个农贸市场、50个售卖果蔬的大型商超、166个居民小区,纳入厨余垃圾分类收运网络。目前,烟台市区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的比例,由2022年上半年的7%增加到13.20%。 为了继续提高厨余垃圾分类收运量,市城管局近期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各区加快将分类规范的居民小区纳入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范围,每月对各区厨余垃圾收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排名通报,并将开展厨余垃圾收运作为评选示范小区、示范单位的重要标准,年内市区实施干湿分离、厨余垃圾收运的小区要达到35%。二是部署城管执法队伍按照《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对不履行分类管理责任,不按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实施行政执法处罚。近期,将对饭店、酒店、学校、医院、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城郊集市、美食一条街的厨余垃圾收运情况开展检查,典型案例进行新闻曝光,本报将持续关注执法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