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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日”本周三举行24日,扬州市城管局召开扬州市首届“4.26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日”活动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发布会由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友书主持,副局长杨卫东作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场 据介绍,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围绕“垃圾分类新时尚,共建扬州好地方”主题开展宣传。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的时间分别为4月26日、5月第4周(5月22日-28日)和4月26日-5月底。市各部门(单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党员干部带头和“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家庭)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不断强化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促进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形成“人人知晓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之所以将4月26日确定为扬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日”,源于2019年4月26日国家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这一天,全市各级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安排 记者了解到,该活动采用“1+1+8”的形式展示,“1+1+8”是指以广陵区公共文化中心广场为1个主会场+1个互动区,各县(市、区)、功能区分类办负责安排8个分会场的活动组织模式,全方位展现扬州全域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主会场活动时间为4月26日下午,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广陵区委、区政府、广电传媒集团主办,广陵区城管局,市环卫处等承办,主会场在广陵区公共文化中心广场。主会场活动结束后,互动区开始垃圾分类互动环节,包括手工展示区、游戏区、兑奖区、拍照合影区和普法展示区。各地分会场活动时间为4月26日上午,分别在宝应县白田广场、高邮市净土寺广场、仪征市扬子公园市民广场、江都区万达广场、邗江区竹西小学礼堂、开发区蝶湖公园广场、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景区门前广场、景区花都汇公园南门等8个地点设分会场。 |